您好,欢迎来到缠全财经。
搜索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开地下钱庄洗钱违反了什么法律

开地下钱庄洗钱违反了什么法律

来源:缠全财经


开地下钱庄帮助他人洗黑钱的经营者违反了非法经营罪。非法经营罪,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、专卖物品或其他买卖的物品,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,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,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,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。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,而是由于不懂法律、法规,买卖经营许可证的,不应当以本罪论处,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。

一、非法经营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

1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。市场管理秩序是国家通过法律、法规加以规范的稳定、有序的经济状态,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。如果破坏了这种稳定、有序的市场秩序,不仅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制度,而且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。对一个这种行为应当予以刑事制裁。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;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、批准文件。

2、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经营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具体包括以下三种行为:

(1)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规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。“专营、专卖物品”,是指法律、行规规定由专门机构经营的物品,如食盐、烟草等;“其他买卖的物品”,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实行性经营的物品,如化肥、农药等。这类物品不是固定不变的,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,也会有所变化。

(2)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。“进出口原产地证明”,是指在国际贸易中,对某一特定产品的原产地进行确认的证明文件。“其他法律、行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”,是指法律、行规规定的所有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,如矿产开采、森林采伐、野生动物狩猎等许可证。

(3)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。

3、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,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。

4、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,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进行非法经营。过失不构成本罪。

二、非法经营罪怎么构成

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:1、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。2、犯罪的主体是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,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。3、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故意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。4、主要表现为犯罪嫌疑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
Copyright © 2019- chanquancheng.com 版权所有
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